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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 三明

2024-09-0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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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尤溪县法院执行局对面沈熹律所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4月15日 15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简要需求或要求

预算(元)

1

1-1

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声设备采购项目

壹套

详见采购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

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4月1***日 至 2***24年***4月12日,每天上午8:******至12:******,下午14:3***至17: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尤溪县法院执行局对面沈熹律所二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4月15日 15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法院执行局对面沈熹律所二楼

五、开启

时间:2***24年***4月15日 15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法院执行局对面沈熹律所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尤溪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尤溪县城关解放路46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尤溪县法院执行局对面沈熹律所二楼

联系方式:小曾1735***5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1735***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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