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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阜阳
2024-09-07
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口腔科医学装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口腔科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 2***24 年 4 月 8 日
中标 供应商名称: 安徽佳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 948号中正国际广场1幢办8***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 招标 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敏、张敏侠、刘飞、陈鹏、李广
采购人名称: 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阜阳市颍东区青峰路11号
代理 机构名称: 阜南县阜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阜口路 199号新华城东郡1***#17***3室
项目负责人:常工 电话:***
收费标准:按 公开招标 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 2***24 年 4 月 8 日至 2***24 年 4 月 9 日( 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阜南县阜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阜口路 199号新华城东郡1***#17***3室 ,联系电话: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妇幼保健院(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2***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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