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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医疗责任险院内比价采购的公告

四川 宜宾

2024-09-07

收藏标讯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2
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参保人员3******人;开放床位6******张。
***保险责任: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和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及其保险单载明的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诊疗科目、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由患方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累计责任限额*********万,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万。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以高者为准。
***特别约定:
******赔偿处理方式 根据《医疗责任保险条款》,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列》和《民法典》的规定,确定以下赔偿方式:
①首选方式。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协商赔付金额在***万元以内的,可由医患双方协商处理,在协商过程中应有保险公司参与协商;协商赔付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结合“宜宾市医调委”、“叙州区卫健局调解”、“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或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进行协商,保险人予以认可。协商过程需保险人全程参与。
②法院判定。对提起诉讼的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对判决结果无异议下,保险人予以认可。对于通过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进行赔偿处理的方式,必须由保险人、医患双方达成一致的,保险人予以认可。
***4本保单保险责任的认定以医学会鉴定结论或司法鉴定结论为准。
报名方式:
按要求就报名项目准备报价单及保险内容(加盖公章并封存),纸质版报送或邮寄至我科(邮寄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金沙街35号)。
截止时间:*********4年4月*********7:3***
咨询电话:***83***-6******3*********
资料接收:廖老师  联系电话:***33******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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