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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大庆
2024-09-06
***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24年***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大庆市第四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
采购内容:大庆市第四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
需满足的要求:3、本项目引入保险经纪人本项目委托保险经纪人提供保险方案的设计、风险管理、服务监督、案件调解及保险索赔等服务。经纪人的佣金由保险公司承担,佣金比例为保单保费(含税)的27%,签署三方协议。保险经纪人成立医疗责任保险调解赔偿处理中心,负责受理所有本项目案件报案及接转、跟踪案件处理情况、分析医疗责任保险案件,配合关于案件的定性、定责、定损、定赔的相关工作,及时完成案件处理;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和完成医疗
|
********************* | 2***24年***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大庆市第四医院
2***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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