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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沈阳
2024-09-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甲状腺手术器械包,开腹手术器械包和腔镜下手术器械包)
采购方式:低价中标法
预算金额: *** .00 元
最高限价: *** .00 元
采购需求: 甲状腺手术器械包 1套,开腹手术器械包1套,腔镜下手术器械包1 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 7日内到货,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质保期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政府采购法》等。
2. 供应商 资格具体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 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5) 参加 政府及医院等 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6) 供应商提供的医疗 设备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注册证 和 许可证。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年 04 月 02 日 至 202 4 年 04 月 07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年 04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资质证明及 报价一览表 ( 密封 ) 现场递交至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8号楼11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 4 年 04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资质证明及 报价一览表 ( 密封 ) 现场递交至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8号楼11 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85号
联系方式: 朱琳 、 ***
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
二、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日内到货,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器械包全款,质保期一年。
三、验收标准及流程
1、按本合同约定的器械名称、型号及数量,由买方根据双方协商及招标的器械要求进行验收核准,符合临床使用标准后,买方进行签字确认。
2、验收流程:卖方将器械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与 验收人当场验收并确认无误后由买方 验收人签字确认。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 (甲状腺手术器械包,开腹手术器械包和腔镜下手术器械包)合同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 以下简称 “买方”)和 ( 以下简称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一、 设备配置、数量:
甲状腺手术器械包 1套,开腹手术器械包1套,腔镜下手术器械包1 套 (详见附件清单)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金额 : (小写) (大写)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到货,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全款 。
三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到货,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由卖方负责运输,并将设备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4. 培训:技师培训包括设备所有功能使用操作培训,培训需要达到使用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准。具体培训方式和课时由卖方和 买方 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买方指定 。培训结束后由卖方和 买方的 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如果卖方未按照培训要求项目完成培训则视为违约 , 买方则有权 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
四 、验收标准及流程
1 、按本合同约定的 器械 名称、型号 及 数量,由买方根据双方协商及招标的 器械 要求进行验收核准 , 符合 临床使用标准后,买方进行签字确认。
2 、验收流程:卖方将 器械 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与 验收人当场验收并确认无误后由买方 验收人签字确认。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所有 器械 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负责提供相关证件,卖方保证产品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参数、质量等完全一致。
2.卖方须保证提供给买方的产品为无质量缺陷的新产品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自买方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 在接到通知的 3个工作日内 应负责免费更换 同级别或以上级别的 全新器械 ,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人工费等费用,买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在质保期内卖方提供该合同项下 器械 的保养。
3. 卖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维修说明书。
4. 卖方应常年提供备用 器械 ,如果 器械 需要更换,卖方应保证备用 器械 在 12小时内送到买方现场。
六 、不可抗力
如果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原因,买、卖双方有责任尽快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
七 、违约责任
1.若产品缺少相关证件,或提供产品与双方协商或招标时提供的参数、配置不一致,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换货后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卖方均应无条件退货并 承担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责任 。在该合同项下设备使用期间因质量问题产生任何赔偿义务的 , 卖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2.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 或未能 完成产品一年质保期, 或 有其他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的,卖方应承担 元 /次的 违约责任,赔偿买方因更换或维修产品而发生的经济损失(如有) ,卖方累计违约达到 3次,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本合同的,卖方 赔偿买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质保期内 卖 方未履行质保义务的,买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不免除买方后期的任何责任,亦不免除其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3.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买方延迟付款,造成卖方损失的,可与卖方协商赔付其损失。
4.卖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有任何争议,不得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及任何权利,如发生侵权行为及其他纠纷,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卖方产品授权到期造成买方经济损失以及影响 器械 保修、维修损失的应由卖方赔偿。
八 、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交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2.卖方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代理企业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授权书(若该合同项下的 器械 涉及到知识产权事宜,卖方须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执1份,买方执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件:清单
买方(盖章):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024-42890692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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