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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甲状腺手术器械包,开腹手术器械包和腔镜下手术器械包)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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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甲状腺手术器械包,开腹手术器械包和腔镜下手术器械包)

采购方式:低价中标法

预算金额: *** .00

最高限价: *** .00

采购需求: 甲状腺手术器械包 1套,开腹手术器械包1套,腔镜下手术器械包1 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 7日内到货,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质保期 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政府采购法》等。

2. 供应商 资格具体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 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5) 参加 政府及医院等 采购活动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

6) 供应商提供的医疗 设备 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注册证 许可证。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04 02 202 4 04 07 ,每天上午 08:30 11:30 ,下午 13:00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 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4 04 08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 资质证明及 报价一览表 密封 现场递交至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8号楼11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 4 04 08 09 00 (北京时间)

地点: 资质证明及 报价一览表 密封 现场递交至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8号楼11 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 85号

联系方式: 朱琳 ***

采购需求

一、技术参数

二、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7日内到货,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器械包全款,质保期一年。

三、验收标准及流程

1、按本合同约定的器械名称、型号及数量,由买方根据双方协商及招标的器械要求进行验收核准,符合临床使用标准后,买方进行签字确认。

2、验收流程:卖方将器械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与 验收人当场验收并确认无误后由买方 验收人签字确认。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 (甲状腺手术器械包,开腹手术器械包和腔镜下手术器械包)合同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以下简称 “买方”)和 以下简称 “卖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一、 设备配置、数量:

甲状腺手术器械包 1套,开腹手术器械包1套,腔镜下手术器械包1 套 (详见附件清单)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金额 (小写) (大写)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到货,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全款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7日内到货,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由卖方负责运输,并将设备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4. 培训:技师培训包括设备所有功能使用操作培训,培训需要达到使用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准。具体培训方式和课时由卖方和 买方 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买方指定 。培训结束后由卖方和 买方的 使用科室签字确认。如果卖方未按照培训要求项目完成培训则视为违约 买方则有权 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验收标准及流程

1 、按本合同约定的 器械 名称、型号 数量,由买方根据双方协商及招标的 器械 要求进行验收核准 符合 临床使用标准后,买方进行签字确认。

2 、验收流程:卖方将 器械 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与 验收人当场验收并确认无误后由买方 验收人签字确认。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所有 器械 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负责提供相关证件,卖方保证产品与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参数、质量等完全一致。

2.卖方须保证提供给买方的产品为无质量缺陷的新产品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 一年 (自买方验收合格并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 在接到通知的 3个工作日内 应负责免费更换 同级别或以上级别的 全新器械 ,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人工费等费用,买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在质保期内卖方提供该合同项下 器械 的保养。

3. 卖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维修说明书。

4. 卖方应常年提供备用 器械 ,如果 器械 需要更换,卖方应保证备用 器械 12小时内送到买方现场。

、不可抗力

如果买、卖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如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原因,买、卖双方有责任尽快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协议

、违约责任

1.若产品缺少相关证件,或提供产品与双方协商或招标时提供的参数、配置不一致,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换货后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卖方均应无条件退货并 承担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责任 。在该合同项下设备使用期间因质量问题产生任何赔偿义务的 卖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2.卖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 或未能 完成产品一年质保期, 有其他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的,卖方应承担 /次的 违约责任,赔偿买方因更换或维修产品而发生的经济损失(如有) ,卖方累计违约达到 3次,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解除本合同的,卖方 赔偿买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质保期内 方未履行质保义务的,买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不免除买方后期的任何责任,亦不免除其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3. 买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买方延迟付款,造成卖方损失的,可与卖方协商赔付其损失。

4.卖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有任何争议,不得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及任何权利,如发生侵权行为及其他纠纷,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卖方产品授权到期造成买方经济损失以及影响 器械 保修、维修损失的应由卖方赔偿。

、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交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卖方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代理企业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授权书(若该合同项下的 器械 涉及到知识产权事宜,卖方须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执1份,买方执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件:清单

买方(盖章):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电话: 024-42890692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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