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方米传染病区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3年11月1***日
合同包1(***平方米传染病区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东方迪威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医疗设备之技术参数标准,远远达不到我方所需技术参数要求及使用要求,更不符合我方招标文件列明的技术参数,我单位与北京东方迪威科技有限公司多次沟通无效,最后一次催告函我方明确须中标单位7日内履行中标义务,若你方7日内不提供或虽提供但达不到我方技术参数要求的设备我方将视为你方不能履行中标承诺等同于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顺延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江西珂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平方米传染病区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北京东方迪威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江西珂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平方米传染病区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元更正为:153************.******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