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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
2024-09-05
***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2*** 〕 1***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沙县卫生健康局 2***24年1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2***24年度长沙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及疫苗保险项目 |
(一)居民感染甲类、乙类传染病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感染保险单载明的甲类、乙类传染病,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居民指长沙县户籍居民或有居住证的居民,含防疫一线工作人员)(二)应急费用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承保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被保险人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应急救援与善后处置工作,对于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下列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救灾安置费用。(2)紧急救援费用。(3)善后处置费用。(4)法律费用。(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异常反应在保险期间内,受种者在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的免疫规划内疫苗后,发生异常反应造成死亡、残疾,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需要对受种者给与经济补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万元 |
2***24-4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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