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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怀化
2024-09-04
***万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等设备(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3-19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202310280
采购人(全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羽馨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购货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等设备采购 ( 包 1)
3、采购计划编号: 怀财采计 202310280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 包 1(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血透用水处理机、血液透析机)
二、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00 元 ( 合同金额大写: 贰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 包1 |
湖南羽馨科技有限公司 |
4K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内窥镜摄像系统) |
否 |
迈瑞 |
U1-S |
1 |
套 |
*** 元 |
*** 元 |
| 包1 |
湖南羽馨科技有限公司 |
血透用水处理机(血液透析用制水设备) |
否 |
启诚 |
ME4-2000 |
1 |
台 |
*** 元 |
497000 .00 元 |
| 包1 |
湖南羽馨科技有限公司 |
血液透析机 |
否 |
山外山 |
SWS-4000A |
5 |
台 |
***元 |
***元 |
| 共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贰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 金额 (小写):***.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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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在合同签定后( 60)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
地点: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指定科室
方式: 1、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乙方自行联系叉车及搬运工)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负担。2、到达目的地: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指定科室。3、货物到达甲方所指定的地点时,双方派人负责收货验货(查看货物的完好),如物流配送中损坏,甲方概不收货,由乙方进行处理。4、设备保修(叁)年;其中易损件保修(壹)年。保修期自甲方内部验收报告单签字盖章之日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详见 附件。
四、付款方式: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入库后,甲方根据乙方有效合法票据向怀化市财政局提交付款申请,经怀化市财政审核后,由怀化市财政从中央预算资金列支向乙方付合同款。单台医疗设备价格 ≥3万元或一批设备≥5万元按照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合同款项90%,其余款项一年后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中标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柒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年1月31日
九、合同主体
| 甲方: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
乙方: 湖南羽馨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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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文建平 |
法定代表人:易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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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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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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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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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怀化市锦溪南路144号(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医学装备部) |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雄天路98号孵化楼2号栋3楼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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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长沙梨江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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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807 1801 0400 0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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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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