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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新余
2024-09-04
***万
新余市中医院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的询价采购公告
新余宏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中医院的委托,就其新余市中医院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特邀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备注 |
| 新余市中医院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采购项目
|
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 |
1 |
批 |
详见询价通知书“三、采购项目需求”
|
28 |
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包含运输、税费、人工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备注: 【(1)-(5)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 】
6、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24年***3月26日 15:******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新余宏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参加开标 的法定代表人 ( 或经正式授权 的代表 ) 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 必 须在开标现场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 参加开标则不须此件 ) 、 响应 文件(一正两副) 和法定代表人 ( 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 ) 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递交 , 恕不接受,视为放弃 响应 处理。
(八)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法:
采购人:新余市中医院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5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79***-624594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宏远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北路市规划局正对面(北湖公园东门)
联系人:赖女士
电话:***79***-6362588
邮箱: 3791566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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