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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室改造采购公告

江苏 苏州

2024-09-0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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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29
公告正文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室改造 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2***24-***3-18

项目概况

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室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 采云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 采云 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24 ***3 29 13 3***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医学生物技术实验室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佰捌拾肆万 元整( ***.****** 元)

最高限价: 2838874.25

注:各响应单位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五)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 :本次规划改建两间细胞房(各有 24-3*** 工位)、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后面是仪器前面是工位) 14*** ㎡、基因操作实验室 126 ㎡、样品间 34 ㎡、仪器室 48 ㎡、 准备室 48 ㎡、 清洗室 34 ㎡、校企合作共建实验室 115 ㎡,两个 备用间 各约 1****** ㎡。

2. 工期要求: 6*** (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3. 质量要求:合格。

4. 承包人式:包工包料。

5. 工程量清单、图纸在项目报名成功后系统自行下载(无法 下载请 联系代理公司)。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 < 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 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承接工程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单位具有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 )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 响应单位须具有管道或容器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资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一)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售价:

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在“苏 采云 ”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 、申领 CA 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 采云 ”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 CA 办理指南”。“苏 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 251 号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512-6982***834

2 、登录报名: 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陆“苏 采云 ”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供应商在“苏 采云 ”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 采云 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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