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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苏州
2024-09-04
***万
急诊临床信息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2***24 年 4 月 1*** 日 ***9: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急诊临床信息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 *** 元
最高限价: *** 元
采购需求:张家港市中医医院新建一套急诊临床信息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开始入场实施, 3 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供不低于 2 年免费维护 / 质保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24 年 3 月 18 日至 2***24 年 3 月 27 日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
1.CA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 CA 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512-6982***834 。
2.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 kedt ”)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如下: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23122***16191******31.shtml )。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18261******295*** ;
CA 技术咨询电话: 4******-6***8-6***99 ;
签章使用问题: ***25-83633811 、 ***25-83633812 、 1538***932***27 、 15371***15***3***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18261******295*** 、 ***512-6982***854 ; QQ : 3***48755361 、 1315179389 、 8957***6745 。
4. 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24 年 4 月 1*** 日 ***9: 3*** (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 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 2***17 ) 11 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地址: 张家港市康乐路 4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 1 号(国泰金融广场 C 座)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苗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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