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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芜湖
2024-09-04
***万
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鑫招采【书】 (2024)第00 6 号
二、项目名称: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贝之康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 188号森林橙堡公寓A幢A202
中标 金额 : ***.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徐慧莉、李海燕、陈圣杰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按招标文件约定。
2、收费金额:***元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
1、合同名称: 蜀山区南七卫生中心儿童保健室双目视力筛查仪、超声骨密度仪、医学测听仪采购;
2、合同名称: 潘集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儿童卧式体检仪采购安装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无
(三) 采购 方式: 竞争性磋商
(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 质疑和投诉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镜湖区张家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 镜湖区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 A座8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延玉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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