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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西安市胸科医院院内议标公告呼吸训练器采购项目(二次)

陕西 西安

2024-09-0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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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西安市胸科医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15
公告正文

西安市胸科医院拟对呼吸训练器采购项目(二次)进行院内议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名称

配置要求

预算

呼吸训练器采购项目(二次)

1 、呼吸训练器 2

2 、呼吸康复管理系统 1

3 、可联网打印机 1

4 、与设备配套的呼吸过滤嘴 2******

9.8 万元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授权合法有效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议标的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其法人的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4.凡本院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在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西安市卫健委各级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8.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响应单位将相关清晰、可见加盖公章的 资格证明材料 PDF 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件正文 务必写清楚报名单位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邮件名称使用“ 报名单位 + 报名项目名称 ”。若所提供资料模糊不清的按无效证明处理,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处理。 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报名时所使用邮箱,有通知将通过邮件联系!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24 3 13 日至 2***24 3 15 17

2、联系人:招标采购办公室 郑修齐

话: 625******115

箱: 3551664877@qq.com

3、报名监督电话: 625******311

西安市胸科医院

2***24年 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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