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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24-09-04
***万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护理员及自聘护工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医疗护理员及自聘护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汉、梁潇
项目联系电话:***1***-853434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汉、梁潇 ***1***-853434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包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
| ***1 |
医疗护理员及自聘护工服务 |
*** |
| 项目用途 |
自用
|
|
| 服务地点 |
比选人指定地点 |
|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二、开标时间: 2***24年***3月22日 13:3***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时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被“信用中国”网站(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1***)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行为。
(11)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申请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二、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24年3月12日至2***24年3月19日止,上午8:3***至下午16:3***(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416室。
三、比选文件售价:3******元人民币/套
四、比选时间与地点:2***24年3月22日13时3***分,各申请人的比选应答文件必须于2***24年3月22日13时3***分之前递交至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
五、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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