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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2024-09-0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合肥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 2024年合肥市中心血站第五批试剂、耗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MCS+血小板耗材(0996E-00、996E2-00、997CF-E)
数量: 16000
单位: 套
预算金额: 112519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MCS+血小板耗材(0996E-00:13000套;996E2-00:2000套;997CF-E:1000套):MCS+血小板单采机配套使用耗材,我单位现有设备25套,设备与耗材配套使用,全封闭采集血小板,采集通道不开放
标项二
标的名称: Amicus单采耗材C6R2316
数量: 12000
单位: 套
预算金额: 10728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Amicus单采耗材C6R2316:Amicus血小板单采机配套使用耗材,我单位现有设备11套,设备与耗材配套使用,全封闭采集血小板,采集通道不开放
标项三
标的名称: 盖立复核酸检测试剂
数量: 60000
单位: 人份
预算金额: ***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盖立复核酸检测试剂:盖立复核酸检测设备配套使用试剂,我单位现有设备2套,设备与试剂配套使用,检测通道不开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采购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专家组一致认为合肥市中心血站第五批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第1包由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第2包由上海起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3包由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供货及售后技术服务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第1包:上海臻锲贸易有限公司;第2包:上海起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3包:上海合意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第1包: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莲龚路19号6幢205室;第2包: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65号B区211-16室;第3包: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239号107-D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7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 : 沈守玲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109号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响玲
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A区607室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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