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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2024-09-0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合肥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 2024年合肥市中心血站第三批试剂、耗材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血小板专用采血袋
数量: 10000
单位: 套
预算金额: 565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血小板专用采血袋:国内仅有一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标项二
标的名称: 谷丙转氨酶测试条
数量: 200000
单位: 人份
预算金额: 62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谷丙转氨酶测试条:谷丙转氨酶测试条为快速检测献血员血液中谷丙转氨酶含量的试剂,我单位现有配套单通道检测设备22台、三通道检测设备14台,设备检测通道不开放
标项三
标的名称: 病毒灭活耗材
数量: 12000
单位: 套
预算金额: ***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病毒灭活耗材((含150ml:4000套,200ml:8000套)):该耗材为制备病毒灭活血浆专用耗材,与我站现有病毒灭活柜配套使用,设备通道不开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第1包血小板专用采血袋:国内仅有一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2包谷丙转氨酶测试条:谷丙转氨酶测试条为快速检测献血员血液中谷丙转氨酶含量的试剂,我单位现有配套单通道检测设备22台、三通道检测设备14台,设备检测通道不开放; 第3包病毒灭活耗材:该耗材为制备病毒灭活血浆专用耗材,与我站现有病毒灭活柜配套使用,设备通道不开放; 根据财政部财办库〔2015〕111号文“对于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财务和业务部门(岗位)责任,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依法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防止随意采用和滥用采购方式”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合政办〔2024〕3号)第八条“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依法自行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规定鉴于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第1包血小板专用采血袋现国内仅有一家取得产品注册证、第2包谷丙转氨酶测试条、第3包各种规格病毒灭活耗材为我单位现有设备配套使用试剂和耗材,设备通道不开放等原因,我单位经采购委员会研究决定,本项目第1-3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操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第1包:安徽潮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第2包:上海首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3包:安徽和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第1包: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H区商业ES128;第2包: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8633弄73号527室;第3包:安徽合肥市包河区宁国南路129号金保中心18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 : 沈守玲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环湖东路109号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孙睿
联系地址: 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潜山南路1号
联系电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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