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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苏州
2024-09-02
项目名称: 苏州市 第五人民医院 报废资产处置(回收)
近日拟对我院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公告如下 :
1.公告时间
自 2***24年 2 月 29 日起至 2***24年 3 月 6 日。
2.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主要包括 1台全自动酶免分析仪、 1台 尿沉渣分析仪 、 1台 全自动染片机、 3 台超声仪、 9 台有创呼吸机等一批报废资产。
具体信息以苏州市 第五人民医院 现场情况为准。
3.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 废旧物资 回收相关业务,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
4.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邮件方式, 需提供单位名称及法人姓名、联系方式 , 营业执照;
联系 电话 : ***512- 878***6***27 ,接受报名材料邮箱: wangfp5***6@126.com
5 .看现场说明事项
时间: 2***24年 3 月 7 日 9:3***
集合地点: 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相城区广前路 1***号,行政楼一楼食堂 。
联系电话: ***512- 878***6***27、878***6***29
看完现场当场投标。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带至现场(报名时提交的文件必须使用 A4纸,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提交报名资料如下:
(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1)。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 3)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复印件。
(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5)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6)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 .其他注意事项
(1) 招标结束后 1***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完成全额价款支付,并按合同 签订后 7个工作日内, 完成实物交割和清运工作。
(2) 所有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请至实地看样,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意向受让方参与招标,即表明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并充分考虑了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
(3) 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应服从转让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转让方正常的工作秩序,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所有资产后续拆卸和清运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 受让方在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受让方不得损坏报废资产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
(5) 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报废资产清单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 追偿 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苏州市 第五人民医院
2***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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