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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州
2024-09-02
***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2***24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品目 | A***23299******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需求概况 | 医疗设备采购内容,具体清单见附件。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计采购时间 | 2***24年***3月 |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中小企业预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一、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2、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资质。 二、现场调研须提供资料(均为纸质版,现场提供5份): 1、附件:产品信息备案表; 2、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厂家、供应商及产品有效证件、授权书); 3、主推产品彩页资料(包括其附件产品技术要求); 4、主推产品的技术参数文字版; 5、浙江省内同型号产品的用户信息及合同复印件; 6、现场可PPT介绍。 |
| 联系人 | 设备科 |
| 联系电话 | ***577-63388613/*** |
| 备注 | /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医院
2***24年***2月2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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