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 货物要求
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乙方 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及人员伤亡和损失由 乙方 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2)乙方 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 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用餐和住宿。
(4)乙方 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3) 安装调试
(1)乙方 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乙方 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3)乙方 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 甲方 及 甲方 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 甲方 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
(4)乙方 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项目完成后, 乙方 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 甲方 。
(6)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 乙方 提供。
***结算方式
***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按甲方要求配送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100% 乙方均须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2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芙路支行(湖南玖叁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8***0544804)
***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 质量要求
| ******1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AED 设备(含电极片和电池)及安装箱质保为 5 年,AED 管理平台终身使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提供上门服务,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 3)乙方提供所投设备使用的耗材、易损件、重要附件等配置清单及报价(详见投标文件)。 4)乙方保证所供设备为交货日前 12 个月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包括零部件)。 ******2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定期维护计划。(详见投标文件) 2 )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详见投标文件) 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详见投标文件) *********2技术支持 1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1 )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0 分钟内故障受理, 2 小时以内故障响应。 2 )对重大故障提供 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 7×8 小时的现场支援。 3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 培训要求 (一) 培训内容 乙方 应按 甲方 指定方式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协助甲方对配置点人员设备开展使用培训。 乙方 应根据具体情况对甲方指定的相关人员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培训,培训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方式灵活,确保使用人员快速熟悉产品并使用。通过培训以使操作人员具备独立操作、故障处理、日常测试和维护保养等工作的能力。通过培训,以保证救护人员能够了解、正确、熟练地操作。培训具体的时间、地点及细节要求,将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落实。 (二) 培训方式 1)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现场实践技能培训两个部分。其中,理论培训在实施规划准备期间进行,现场实践 技能在到货后、集成实施前进行。 2)理论课程采用中文教材,使用中文进行培训,理论应包括中国心脏骤停现状、什么是心脏骤停、 生存链介绍--心脏骤停的处置、心肺复苏理论、判断心脏骤停的方法、AED工作原理、心肺复苏与AED的作用、智能管理平台操作与维护和报警信息识别与处理的网络技术培训。 3)实践课程中使用AED训练机进行急救培训。实践应包括成人心肺复苏技能、发起呼救及联动响应、智能管理平台操作、复杂报警信息上报、AED的维护和保养等内容。 乙方 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项目团队的主要人员的稳定性,提供详细人员名单。 乙方 不得在未经 甲方 同意的情况下更换项目经理 。 (详见投标文件)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乙方保证该设备购置后至少 10年供应的备品备件及耗材是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 乙方应 为 AED设备购买财产险,以防AED设备因自然灾害等产生损失。 乙方 服务期内提供软件升级、终身软件备份。 乙方 负责提供 AED设备安装和移机 服务(设备安装后提供搬迁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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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和方法
1)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验收
2)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3) 是否邀请专家: 是
4)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5)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6) 履约验收程序: 一般程序验收
履约验收次数: 一次性验收
7) 履约验收时间: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组织验收
8)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验收时提供产品中文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流程卡及一切和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说明。
6、本项目验收分两阶段,第一阶段为货到后由甲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进行一般程序验收;第二阶段验收为中标人按甲方要求安装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统一验收。两个阶段均验收合格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该项目验收完成。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 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全部货物送到 甲方 指定场地后, 甲乙 双方同时在场才能开封验货,现场安装 .如发现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货物, 甲方 提出异议 乙方 应无条件更换;
2、 乙方 应当按照 甲方 的要求及其他资料对系统(设备)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和调试。
3、设备到货时 乙方 应当提供主要设备的维修、保养手册,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 设备到货清单,系统技术文档和操作说明书等。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先经 甲方 验收通过后才能开始施工。
4、安装调试:由 乙方 派人员负责的现场安装和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 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 乙方 应负责安装调试人员的一切费用。
5、所供设备 是否为 交货日前 12个月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包括零部件)。
6、 乙方是否为 AED设备购买财产险。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 乙方 必须保证有关设备的质量 送货上门,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
2、乙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保证该设备购置后至少10年供应的备品备件及耗材是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项目建设完成后 乙方 安排人员定期与不定期上门进行设备检查。 乙方 须指派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及指导 尤其是对于 急救 操作规范 、 安全隐患 排查等进行培训, 及不定期安排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调查及指导。
4 、 乙方 所投报的硬件产品 保修期内免费维护并免费提供备品、备件 , 保修期内 乙方 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而产生的费用。对于免费质保期外的设备维修, 乙方 仅收取损坏部分的成本材料费。保修期内 乙方 售后服务部门须提供每年不低于四次的电话回访和二次现场设备检修服务,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 乙方 上门保修 即由 乙方 派遣专门技术人员到 甲方 设备使用现场维修。
11)履约验收标准: 按合同供货完毕后所有设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产品标准和规范、工程标准和规范、验收标准和规范等必须至少符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标准:遵循相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遵循行业标准。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 ***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一)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或者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有瑕疵的,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
2)延迟服务的违约责任。
(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失费用。
(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
( 3)甲方在延误期内可以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费用。如在延误期内甲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4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实施或者转让项目交付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所得收益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2)乙方对外泄露甲方技术资料和系统信息、利用工作平台或工作场所发布危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3)对于派驻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办公用品乙方应加以保护,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4)政府采购类项目,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向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报备,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后续不再合作。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1***其他条款
1***1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7天 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天 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89号嘉盛商务广场1505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