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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002包牙科综合治疗机(电机式)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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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中标单位:
合肥市天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佳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安徽双森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易立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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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2包牙科综合治疗机(电机式)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2包牙科综合治疗机(电机式)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2包牙科综合治疗机(电机式)(项目编号: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24年***2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双森贸易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24年***2月2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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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4包牙科综合治疗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4包牙科综合治疗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4包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编号: 24AT46***366******462-******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24年***2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易立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24年***2月2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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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3包牙科综合治疗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3包牙科综合治疗机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3包牙科综合治疗机(项目编号: 24AT46***366******462-******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24年***2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天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24年***2月2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855877

  • 上链状态:成功 校验hash: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1包牙科综合治疗机(液压式)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展开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1包牙科综合治疗机(液压式)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24年***2月21日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新院区一批牙科综合治疗机采购项目******1包牙科综合治疗机(液压式)(项目编号: 24AT46***366******462-******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24年***2月21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佳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24年***2月26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85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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