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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4-09-01
***万
项目概况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年***3月12日 14:******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24-*********799***4 ******24-*********52317
预算金额(元): 7******38******元 ( 国库资金:7******38******元;自筹资金:***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包1:职工餐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职工餐费,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包名称: 包2:病人伙食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43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病人伙食费,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制/优先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包1、包2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24年***2月2***日 至 2***24年***2月27日 ,每天上午 ******:******:******-12:******:****** ,下午 12:******:******-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4年***3月12日 14:******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24年***3月12日 14:******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于2***24-***3-12 14:******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密封送交到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楼第九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强制/优先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投标人须保证为获取招标文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交虚假材料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12]22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投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有关文件和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上海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可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操作手册》中的内容和操作要求实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闻喜路59***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锦秀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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