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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武汉
2024-09-01
***万
武汉市第一医院利济路院区扩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皮肤病专科大楼)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招标概况 | 武汉市第一医院利济路院区扩建项目(医疗综合楼、皮肤病专科大楼)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4-01-12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4-02-04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室2开标, 并于2024-02-04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
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价(万元) | ***.254538 | *** | ***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 物资均需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 物资均需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 物资均需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要求。确保楚天杯,争创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 | *** | ***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喻滨 | 陈强 | 杨旭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02611 | 鄂***10043 | 鄂***00848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中标公示时段 | 2024-02-05 17:09:28 至 2024-02-08 17:09:28 |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武汉市第一医院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谢勰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qq.com |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汉市第一医院 | 联系人 | 谢勰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215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 联系人 | 宋佳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金桥大道***号市民之家4楼 |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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