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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六安
2024-09-01
***万
一、项目编号: ***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 999号A5-103室
成交金额: ***.00元(玖万陆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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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自动电热消化器、电热恒温水浴锅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 北京普析、北京兰星光、宁波新芝 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规格型号: TU-1901、AED-UI、SCG-8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 1套、2台、1台 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单价: 62000.00 元 / 套 、 9800.00 元 / 台、 3410.00 元 / 台 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具体单价以第一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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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曙光、鲁小杰、高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258号卫生大楼3楼,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 258号卫生大楼3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 68栋A座12楼1207室
联系方式 :0564-3339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0564-3339961
六安市裕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睿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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