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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湖南 湘潭

2024-08-31

***万

收藏标讯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湘潭市口腔医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9
公告正文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24-***2-***4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 [2***24]***************7号、采购代理编号:HNJYZC-2***23***1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

2、政府采购编号: 潭市财采计 [2***24]***************7号

3、采购代理编号: HNJYZC-2***23***11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þ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 þ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9***天(日历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

/

湘潭市口腔医院牙病巡回治疗车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万元

***万元

¨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资格声明 原件,格式见附件 1附件2 附件 4;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有效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证书名称及内容页完整、清晰可辨。

5、其他说明。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逐页盖章签署完整,一式两份,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24年 2 9 17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骏逸智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湘潭大道281号湘潭万达广场B号楼16层162***9),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邀请供应商

1、本项目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推荐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代理机构将及时通过邮箱发出谈判通知,被邀请供应商须通过邮箱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19〕2***号)规定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人:湘潭市口腔医院

人: 刘老师

话: ***731-55577712

址: 湘潭市雨湖路 ***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骏逸智承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人:曾先生

话: ***731- 5586***166/***731- 5586***177

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双马街道湘潭大道 281号湘潭万达广场B号楼16层162***9室

附件 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月   日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2***〕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济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17)填写)

经济性质(如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自然人投资)独资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月   日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 (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 (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供应商资格声明 (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签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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