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
《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三八分院康复科改造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2-44***781-23-***1-4278***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山市白沙镇三八郊区街8号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住院楼及康复中心第2、3层改造,总改造面积12******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外改造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弱电工程、标识工程)及相关设备购置。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5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8.6***万元,设计费16.52万元,监理费12.82万元,设备费1***4.98万元,其他费用27.99万元,预备费31.***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
五、项目由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建,请按照相关规定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3***98927号、粤房字第17434***7号)。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 ,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 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 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三八分院康复科改造项目概算 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24年2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和健康局、市审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附件1
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三八分院康复科改造项目概算核定表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工程费用(万元) |
| 一 |
建安工程费 |
388.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62.31 |
| 1 |
设计费 |
16.52 |
| 2 |
监理费 |
12.82 |
| 3 |
设备费 |
1***4.98 |
| 4 |
其他费用 |
27.99 |
| 三 |
预备费用 |
31.***9 |
| 四 |
总投资 |
5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