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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常州
2024-08-31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局发证并在2***23年12月31日前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进行校验审查,现将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受理部门: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519-69661111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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