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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东营
2024-08-30
***万
项目名称: 东营市第二人民 医院医用气体集中配送 服务 项目
招标 地址: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 28号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时间: 2***24年1月3***日上午9:******
一、项目编号: DYEY2***2 4******6 #
二、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 一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2、具有履约能力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能够为本次采购提供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3、供应商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氧)或经营许可证(含医用氧);
4、供应商具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针对本项目的运输合同;
5、供应商近三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 个工作日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四、预算 : ¥ ***.******,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
五 、 服务 期 及付款方式: 服务期三 年(一年一签,医院可依据供方服务随时中止合同),按照中标单价及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按季度付款 。
六、评标办法: 低价中标
七、 招标文件要求: 本次招标不发售招标文件,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要求 提供 投标 材料 正本一份 ( 加盖公章 ) 、副本 三 份:
(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二 )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氧)或经营许可证(含医用氧);
(三) 供应商具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针对本项目的运输合同 ;
( 五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六 )报价单原件 (见附件 二 ) ;
( 七 )第三方服务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 见 附件 三 ) ;
( 八 ) 信誉承诺函( 见 附件四);
( 九 )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见 附件五 )。
八 、中标人进行转让包、分包的, 院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院方有权取消中标人实施项目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招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
九 、勘察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温 老师
电 话: ***
邮 箱:
技术联系人: 卜 老师
联系电话: 13954695262
地 址: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门诊楼三楼招标办(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常春路 28号)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2 4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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