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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街道厂口卫生院医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云南 昆明

2024-08-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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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3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询价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对 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医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用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项目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医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

(三)预算金额: 4. 6 万元(大写: 肆万陆仟 整);

)项目内容:医院信息系统 HIS 、微信公众号、医疗APP。

1. 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报最短交货期;

2. 项目完成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指定地点;

3. 项目质量承诺: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终生服务,保证零配件的供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内容为最近 2 年内任意 1 年完整的投标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供应商于 2***2 2 年成立的,须提供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及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 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 供应商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须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2.“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修改截图将会纳入失信黑名单);

3. 法定代表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 2***2 4 1 3***

(二)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社区高村 3号 )

五、请供应商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存留原件外,其余资料须提供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http://www.kmwh.gov.cn/ 发布。

注:本次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 卫生院

联系人: 李艳芳

联系电话: 158***8719245

址:五华区西翥街道 厂口社区高村 3号

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厂口卫生院

2***2 4 1 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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