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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中标公告

辽宁 沈阳

2024-08-3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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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中标单位:
沈阳鑫睿特商贸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鑫睿特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67号(1-1-12)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沈阳鑫睿特商贸有限公司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设备维保服务 1、产品名称:准分子激光治疗机 型号规格:AL10000
2、维保内容:主机和手柄含光纤,不含XeCl气体。
3、服务时间:二年
1、维保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配件更换、定期维护以及培训服务等工作,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开机率保证:保证设备每年开机率≥95%(以每年365天计算),差一天延保两天,差额按1:2延保。
3、在线支持:24小时*365天的免费服务电话。拨打维修服务电话后安排资深工程师在线技术支持、答疑,即时诊断机器故障,制定维修方案,响应时间≤1小时。
4、响应时间及现场维修:接到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提供电话支持服务。若需现场维修,24-72小时内到场维修。若涉及发配件,供方应承诺用顺丰最快方式发货,货到工程师即到(具体到货时间以货运为准)。
5、维保方配合国家相关质检部门和医院的检测、评审、达标工作。年检时,供应商负责机器调试到最佳状态,保证全部检测指标达国家标准,保证该设备能通过相关专业检测。
6、定期维护:提供每年2次设备主机维护保养,提供维保记录。
7、如因需方未使用供方提供的专用耗材或其他零配件,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外观完整才能保用,所有更换下的部件需返厂。
合同签订后2年 同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仁倩、郭传波、赵悦、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不足***元,按***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田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胜利南街与仙岛南路交叉口中冶上和郡西200米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陈雪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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