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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深圳
2024-08-29
***万
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医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B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拟对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医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B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医用办公家具采购项目B包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立捷家具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所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1259944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肆元整),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70%合同款。甲方验收完成并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保函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立捷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改扩建项目进度滞后等原因,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全部家具的进场和交付,导致合同尾款一直未支付办结,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甲乙双方在2022年10月签署的《家具购销合同,合同编号:ZWK2022039》(以下简称“原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原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一、原合同条款: “第二条: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所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1259944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肆元整),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70%合同款。甲方验收完成并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保函。 变更为: “第二条: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银行所出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1259944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肆拾肆元整),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合同款。 乙方可向甲方提交进度款申请,甲方应在收悉乙方进度款申请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入库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甲方所支付进度款额度在现阶段所有验收货物的金额基础上,减去30%预付款,剩余部分的按验收进度95%比例支付。 货物全部安装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入库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实际交付产品金额剩余款项。甲方验收完成并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保函。” 二、乙方需对履约保函在原有有效期上展期,乙方承诺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满日不早于甲方验收完成并正常使用货物满一年的日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交新的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乙方不能提交的,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三、原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内容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均不发生变化。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 乙方:深圳市立捷家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
|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89号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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