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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沈阳
2024-08-29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肺结节辅助诊断委托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2月***6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肺结节辅助诊断委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包 肺结节辅助诊断检测
本项目选定1家第三方检验机构为采购人提供肺结节辅助诊断委托服务。投标人每周至少三天有专人负责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收集标本,提供物流服务。投标人负责免费提供标本采集试管、保存装置等。从医院收取样本到电子报告发出的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于需要复查的标本,不超过15个自然日。具体检测数量以医院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详见采购文件)。每个样本不超过5*********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具备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提供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资质的证明。(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月17日 至 2***24年***1月23日,每天上午9:******至11:3***,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2月***6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4年***2月***6日 13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十一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24-88323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
联系方式:张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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