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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京
2024-08-28
***万
一、项目 编号: ***
二 、项目 名称: 南医大二附院(姜家园院区)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及配套设备、装饰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乐凯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毛家村委礼毛路 27 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玖万元整(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5***3">
工程类 |
| ***="5***3"> 名 称: 南医大二附院(姜家园院区)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及配套设备、装饰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 南医大二附院(姜家园院区)核医学科放射防护及配套设备、装饰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工期 80 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春平 执业证书信息:苏 232***0*********050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志恒 、 胡晓明 、 张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等均由 成交 供应商支付。
( *** )招标代理费的计取: 成交供应商需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 2002 ) ***980 号文执行(以下简称国家收费标准)实行分段累计收取, 成交 金额在 200 万以内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 60% 扣率收取; 成交 金额在 200 万到 300 万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 50% 扣率收取; 成交 金额在 300 万到 500 万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 40% 扣率收取; 成交 金额在 500 万以上部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 30% 扣率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一次性缴纳。单项不足二千按二千计取。
( 2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的计取: 参照 “苏价服[ 20***4 ] 383 号文”的 85% 按实计取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单项不足三千按三千元计取。
成交服务费金额: ( ***)招标代理费: ***6***92 元( 2)清单编制费: ***
元,两项合计成交服务费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 信息
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 ***2*** 号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 65 号金川科技园 23 幢 C 座 4 楼
联系方式: ***-8***9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燕
电 话: ***-8***9 ***
十、 附件
*** 采购文件
***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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