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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邵阳
2024-08-28
***万
新宁县5G智慧化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9日
采购合同编号: 新宁财采计【 2023 】 000131
甲方 (全称): 新宁县人民医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 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 新宁县 5G 智慧化急救体系建设项目
2 、项目内容: 5G 智慧化急救信息化配套软硬件、急救中心建设等 。 (详见项目清单)
二、合同金额
采购金额(人民币)小写: ***.88 ( 含税)
采购金额(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陆万伍仟陆佰零壹元捌角捌分 (含税)
三、 合同履行
1、 时间: 合同签订 之日起 30 日历天 内
2、 地点 : 甲方指定地点
3、 方式: 乙方 需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完成供货且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四 、 服务 标准及质保期
1、 乙方 提供的产品应是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 现行 质量检测标准。 负责产品送货上门、装卸、安装、调试、验收、质保,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材料费、工具费、 运输费、装卸费、 人工费、 税收 等)均由 乙方 承担。 乙方履约 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 乙方 承担。
2、 乙方 送达产品进行安装调试时,应提前两天以上和 甲方 取得联系,以便 甲方 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项目验收 合格 交付前的一切风验责任由 乙方 承担。 乙方 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 乙方 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说明书、技术文档 合格的 及 甲方 要求的 其他 相关资料等,移交 甲方 。
4 、项目完成后, 乙方 负责施工场地生活、施工垃圾的清理并运至政府指定场所。
5、 整体 项目质保期为叁年 , 从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文件时起计算,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 所有软件免费更新、升级、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验收及付款结算
(一)、 验收 标准
1 、 本项目所有软硬件设备的功能,达到省市卫健委智慧化急救系统的要求,并通过省市卫健委的验收。
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 CMA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 乙方 原因造成的,由 乙方 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 甲方 承担。
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 乙方 返工直至 验收 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 甲方 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 乙方 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另行依法 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 乙方 承担。
4 、 验收合格后双方在 甲方 提供的《安装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并从验收合格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 乙方 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品牌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之后收到乙方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合格 后付合同总价款的 50%,即***元;正常运行半年后在 收到乙方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 付合同总价款的 40%,即***元,一年后 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30个工作日内 付合同总价款的 10%,即***元; 不计利息。 (如延期付款,计息标准利率计算标准为合同订立时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乙方收款账户名与账号
帐户名称: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瑞丰支行
银行账号: ***00011994
六 、违约责任
1 、 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因违约行为而给造成对方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乙方逾期完成项目交付,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担合同价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二十天,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若返工交付期不予顺延)。
4 、甲方须按时按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提供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而未付的所有费用。
七 、争议的处理
未尽事项,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新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 合同期限及其它
1、本合同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清单内的 云资源及云安全 、 120急救中心与上级平台专线 、 物联网卡 三项产品,按原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期限到期后,甲方按标准按年进行付款。
3、本 合同 一式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政府采购办一份 。
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 件 : 新宁县 5G智慧化急救体系建设项目 服务项目 清单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宁县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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