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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临需部分医疗设备项目成交公示

贵州 毕节

2024-08-2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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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中标单位:
济南奥蓝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万
山东巨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万
贵州泓丰贸易有限公司
***万
公告正文

中标供应商

标段(包):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临需部分医疗设备项目 -中标供应商( 3 家)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报价方式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1 9137***126MABYG73N1D 山东巨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 482*********
2 9152***1***2MA6J***11R5C 贵州泓丰贸易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 485*********
3 9137***126MA3WL4RK2W 济南奥蓝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总价 人民币 491*********

成  交  公  示

发布日期

2***24 1 3

项目名称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临需部分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人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

贵州盛世黔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审时间

2***24 1 3 *** ******

评审地点

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办公楼会议室

第一成交候选人

山东巨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482*********.******

第二成交候选人

贵州泓丰贸易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485*********.******

第三成交候选人

济南奥蓝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

491*********.******

公示期

2***24 1 3 日至 2***24 1 4

公示说明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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