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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周口
2024-07-03
***万
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河南省药品增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19〕58号),现对医疗机构申报挂网的药品完成采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23年12月18日-12月2***日。
公示期内,请企业登录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依次点击“药品交易”—“河南省药品交易目录”—“备案产品价格填报”,按要求填写承诺价格信息上传《拟供应药品价格承诺书》。
经公示无异议的,开放该药品的全省网上采购权限。
附件:
2***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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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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