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第二医院 ( 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施工(第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 927 号 3 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23 年 12 月 26 日 14 : ******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二医院 ( 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379 万元
(五)最高限价: *** 万元
(六)采购需求: 南京市第二医院 ( 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核医学改造项目特种设备所用机房结构补强加固及核辐射防护工程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七)工期: 9*** 日历天 。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 2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
( 3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
( 4 )联合体主体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且均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响应 ;
( 6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 7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8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 商按照 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 2***23 年 12 月 15 日 ***9:****** 至 2***23 年 12 月 22 日 17:****** 。
(二)地点: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 邺 区应天大街 927 号 3 楼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1 室)
(三)方式: 1 、现场获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审核通过后 获取磋商 文件。
2 、网上获取: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三项资料(打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波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