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结果公示
2.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3.作用:确定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4.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5.结果公示日期:2***23年12月15日
6.公示结束日期:2***23年12月25日
二、评估意见
| 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评估结果 |
是否拟定为定点医疗机构 |
| 江门蓬江微笑口腔门诊部 |
江门市蓬江区江侨路71号17***室、171室、172室、173室 |
合格 |
是 |
| 江门蓬江宏仁中西医结合诊所 |
江门市蓬江区锦桥雅苑1幢1***1室 |
合格 |
是 |
现将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意见,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1***号火炬创业园2号楼三楼
邮政编码:529*********
电子邮箱:jmsybsyglzxpjfzx@jiangmen.gov.cn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2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