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三方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对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三方审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1月***3日 ***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对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三方审计
包组编号:******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根据工作需要,铁西区卫生健康局拟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承接铁西区核酸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进行审计,并且每个检测机构都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一、服务内容:
1、审计目标:采取“大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的方式,对我区核酸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对虚报、错报数据进行核减。
2、审计对象:承担我区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
3、审计范围:本辖区内所有核酸检测数据,包括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区内医疗机构、疾控中心承担的本辖区检测任务。
4、审计内容:自拟
二、服务要求
1、审计依据
依据全场景系统数据记录,与检测机构申报数据及lis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以检测管码、证件号码作为关联条件,对数据进行匹配比对、分析,重点关注检测数据重复情况,包括检测机构申报数据自身重复、不同检测机构申报数据存在重复等。对无法区分单采和混采的,统一按混采计算;无法区分核酸检测机构、没有返回结果或者为空的统一作核减处理;对一分钟内一个采样点一人有多条记录视为采样一人次,对将检测结果错报错传的统一作核减处理。
2、重点分析
(1)转送环节的比对:根据数据库记录或送检单位报送的表单如交接单、转运记录表等信息进行核对,如使用记录表单则送检单位、采集方式、管数、人数、外部人员签字、时间等要素应齐全。分析样本转运、送检等环节时长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检测环节的比对:检查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接收记录、上机记录、检测图谱、检测报告等资料,分析上报数量与检测机构当时的检测能力是否匹配,分析上报数量与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试剂进消量等数据是否匹配。应按照检测机构检测数量的1***%比例进行抽查,如有异常应增加抽查比例。
(3)报告环节的比对:检查检测结果上传记录等资料。
3、审计报告需包含以下要素(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审计依据;
(3)审计实施情况,包括:大数据比对分析结果、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资料等;
(4)检测机构申报情况;
(5)数据核减情况,包括:核减单位名称、核减数量、核减原因等;
(6)核查认定情况;
(7)审计发现问题;
(8)审计建议;
(9)其他事项;
(1***)附表,包括:核酸检测数据审计过程汇总表、核酸检测数据审计结果汇总表(按日期汇总)、核酸检测数据审计无法认定汇总表(按机构汇总)、核酸检测数据审计无法认定汇总表(按日期汇总)等。
三、其他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的要求,确保审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审计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结款提供依据;
***审计过程和专项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由于核酸检测工作较复杂,要求成交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并作出相应的服务承诺,项目拟派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2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严格执行案件侦查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符合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2***〕46 号)、《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21〕153 号)文件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2***〕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3年12月12日 13时25分至2***23年12月1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年***1月***3日 ***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36-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集采)
地 址: 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集采)
账号: 1221***1***6***5715956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老师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