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登录且认证用户后可见
广东 深圳
2024-06-28
***万
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南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与指导中心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拟对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南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与指导中心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南山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与指导中心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合同订立后,如岗位社工服务费用标准参照《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调整,具体费用标准根据相关政策执行,或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重新招标执行,如因此缘由需跟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拥有单方解除权,合同于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收取的超出合同实际期限的费用应当全额退还,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赔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标的额的30%;同时,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按照未履行的服务期限计算费用立即向甲方原路退还,乙方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5‰/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乙方因支付违约金、退还费用、逾期利息等产生的手续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补充合同是对原合同的补充完善说明 |
| 征求意见期限:从 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1366号爱心大厦9楼 联系电话:***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为您找货
一键提交商品需求
快速获取方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