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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24-06-28
***万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21〕34号)、《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21〕35号)文件的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16家医药机构纳入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重庆优康诊所有限公司南岸揽湖路中医综合诊所
重庆米谷口腔诊所有限公司南岸口腔诊所
重庆仁爱德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南岸南湖路诊所
南岸区杨奎文口腔诊所
重庆美诗帆口腔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南坪西路口腔诊所
重庆兴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区茶园诊所
重庆宏森堂诊所管理有限公司南岸茶园大道诊所
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岸经开区香溪路分店
重庆市南岸区海通泽康堂大药房
重庆好药师益泽大药房有限公司
重庆集元邦医药有限公司南岸区文德大药房
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斛大药房蓝光店
重庆鑫斛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鑫斛大药房天誉智慧城店
重庆好药师鑫元大药房
重庆唐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通江大道店
重庆佳家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景瑞店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23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传真:***23-629284***6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号楼9***7室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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