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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 公开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 西安

2024-06-2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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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中标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阳光使者导盲犬发展服务中心
***万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开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开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西安市莲湖区阳光使者导盲犬发展服务中心 西安市莲湖区丰禾路251号鑫苑中心32-3216-03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开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

服务类(西安市莲湖区阳光使者导盲犬发展服务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公开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 导盲犬:免费交付给视障人士使用治疗犬:服务于自闭症儿童 导盲犬:训练5只导盲犬免费交付盲人使用,并为盲人提供适应性训练和使用指导。导盲犬服务期间保证盲人能够实现独立出行的目的。每只导盲犬服务期限不少于(或累计不少于)5年。如导盲犬无法达到服务期限,则重新提供导盲犬完成服务,直至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治疗犬:提供完成相应训练的治疗犬给指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或特殊教育学校,并为残疾儿童免费提供辅助治疗训练不少于1000课时,每课时45分钟。 导盲犬:自投入服务不少于5年;治疗犬:自投入服务至2024年9月1日,服务不少于1000课时 导盲犬: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导盲犬》(GB/T 36186-2018),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治疗犬:完全符合招标要求。 ***.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青虹 孙存朝 支育辉 李安俊 王发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等形式交纳。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公开购买导盲犬治疗犬服务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地址: 省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与渭滨路十字西北角水晶新天地10楼11004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话: ***

陕西盛仕骄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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