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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州
2024-06-27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19〕51号)的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阳光挂网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17:******。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药品业务受理-日常申请-公示期申诉)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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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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