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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温州
2024-06-27
***万
项目概况
泰顺县“12***”急救指挥中心负压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23年12月22日 15:******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泰顺县“12***”急救指挥中心负压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泰顺县“12***”急救指挥中心负压型救护车车载医疗设备一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后2***天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23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至12:****** ,下午 12:******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23年12月22日 15:******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23年12月22日 15:******
开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已分别于2***22年1月29日和2***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其他事项: 、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已分别于2***22年1月29日和2***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顺县“12***”急救指挥中心
地 址: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包飞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577-59282991
质疑联系人: 潘芬芬
质疑联系方式: ***577-5928299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拱墅区白石路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5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贇 邹正英 石晓林 周景霞 吴云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陈梦莹
质疑联系方式: ***571-8534***71***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 真:***577-6759516***
联 系 人: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577-6758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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