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宝应县望直港 镇 中心卫生院 的委托,(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就 宝应县望直港 镇 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 宝应县望直港 镇 中心卫生院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15 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 15 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 不允许 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类别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文本文件或电子版本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3******元人民币/每家,售后不退。
( 3)地点:自行前往扬州市宝应县泰山东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扬州睿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因宝应县文明城创建院内车辆统一管理,前来车辆可以停靠在东侧的农贸市场内)
( 4)时间:2***23年11月29日至2***23年12月***6日,上午9点******分至11点3***分,下午14点******分至17点3***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5)联系人:江皓亮 联系电话:***、***514-88385******1
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⑤投标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⑥与第(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22年度财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⑦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⑧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 : 2***23年 12 月 2*** 日 下 午 15 : *** *** 前。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3年 12月2***日 下 午 15 :****** ,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楼 开标室 。
五、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23年 12月2***日 下 午 15:******。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六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宝应县望直港中心卫生院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港城西路 148号
联系人: 熊伟亮
联系方式: ***
2.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睿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应县泰山东路 26号2号楼2楼
联系人:江皓亮
联系方式: ***、***514-88385******1
九、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 (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 、 其他
1. 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 采购 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