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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金华
2024-06-26
***万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
三、 采购项目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大无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 1 | 飞利浦伟康 | 美国 |
七、 申请理由: 因医院临床医疗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大无创呼吸机,该设备国产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方面未能完全到达医院临床要求,相对于国内产品而言,进口产品准确度更高,性能更加稳定,患者诊疗法舒适度更佳,因此,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 倪燕群 | 高级工程师 | 金华市第二医院 |
| 叶均 | 副主任技师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部 |
| 潘红英 | 律师 | 金华行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陈志清 | 主任技师 | 金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陈玲玲 | 高工 | 金华市第五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为更好的配合使用,大无创呼吸机进口产品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和质量安全性方面都得到了充分保障,产品成熟度和精确度较高,能更好地满足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建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琳湖街82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方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579-89155***76
传真: /
地址: 金华市双溪西路62***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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