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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
2024-06-26
***万
发布时间:2***23年11月24日
展开发布时间:2***23年11月24日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采购医学检验试剂、耗材等项目 ( 二次 )
三、中标信息
第 7包:常规耗材类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科跃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5号同创科技园1号楼13层13***2、13***3室
中标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仟陆佰贰拾元整( ¥2***862***.******)
四、 主要标的信息
第 7包:常规耗材类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生化真空采血管 ( 含促凝剂或分离胶 ) |
拱东 |
5毫升 |
4************支 |
***.7元 |
| ▲ EDTA.K2 真空采血管 |
拱东 |
2毫升 |
4************支 |
***.7元 |
| ▲肝素钠真空采血管 |
拱东 |
5毫升 |
5*********支 |
***.7元 |
| ▲枸橼酸钠血沉真空采血管 |
拱东 |
2毫升 |
5*********支 |
***1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琴 、 王瑞婷 、 黄晓慧 、 徐景侠 、 石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
2、 金额: ***.31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 ( 成交 ) 公告 发布之日 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12:******,下午1 4 : *** ***-17:3***,节假日休息) 向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 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551-63736291/6373592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结果公告在各网站上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 址:合肥市芜湖路 367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
名 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551-63736291/63735924
项目联系人: 曹 工
电 话: ***551-63736291/63735924
发布时间:2***23年***8月29日
展开发布时间:2***23年***8月29日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采购医学检验试剂、耗材等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三和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69号CBD中央广场4***2号
中标金额: 人民币柒拾万零伍仟肆佰壹拾叁元叁角整( ¥7***541***3***)
四、 主要标的信息
第 2包:生化类试剂及耗材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
美康 |
2******mL(试剂 1:2×65mL+试剂 2:1×7***mL) |
811盒 |
11***.5 *** 元 |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
美康 |
2******mL(试剂 1:2×65mL+试剂 2:1×7***mL) |
312盒 |
11***.5***元 |
| ▲葡萄糖 |
美康 |
2******mL(试剂 1:2×65mL+试剂 2:1×7***mL);校准 品 :1mL |
7*** 盒 |
78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长顺 、洪燕、戴银芝、刘红、俞保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 。
2、 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下午1 4:******-17:3***,节假日休息)向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rcao@ahbidding.com), 联系电话:***551-63736291/6373592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
地 址:合肥市芜湖路 367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 ***
名 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 ***551-63736291/63735924
项目联系人: 曹 工/陈工
电 话: ***551-63736291/6373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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