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医医院医用氧气项目采购询价邀请函
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医用氧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郧阳区中医医院门诊4楼后勤服务中心(地址: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3年11月13日17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医用氧气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9万元/年
4.最高限价:9万元/年,其中医用液态氧3.5元/升;气态氧4***元/瓶。
5.采购需求:保障郧阳区中医医院两个院区医用氧气的使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周期壹年。如对供应商氧气供应以及服务满意可续签服务协议,最多可签叁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所投产品具备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中国药典2***19版);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租用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23年11月3日至2***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至11:3***,下午14:3***至1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5号
3.方式:现场获取。
(1)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内容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不得为电子公章或扫描章);
(2)本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对财务状况、社保、履约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23年11月13日16点3***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23年11月13日17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郧阳区中医医院门诊四楼后勤服务中心
五、开启
1.时间:2***23年11月13日17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中医医院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5号
联系方式:7232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波 电 话:1399781433***
郧阳区中医医院
2***23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