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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耗材遴选公告

四川 眉山

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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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05
公告正文

各潜在供应商:

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规【2***21】1***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拟对检验科所需检验试剂、配套辅助试剂及耗材组织进行遴选采购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特面向社会邀请具备合法资质且为四川药械采购集中服务机构审核合格的挂网企业并有配送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检验试剂耗材遴选

二、遴选采购项目: 本次遴选涉及项目是检验科所需检验试剂、配套辅助试剂及耗材,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 附件1(Excel版) 及报名表(附件2)发至邮箱529347532@qq.com

2.报名时间:2***23年11月1日至2***23年11月5日上午11:******,节假日除外。

3.请不要随意变动附件1中各顺序。

注:报名表以 PDF 格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受逾期发送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名表。

四、凡具备合法资质且为四川药械采购集中服务机构审核合格的挂网企业并有配送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试剂耗材遴选。

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同时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供应商遴选当天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填写好的纸质版附件1(耗材需提供样品,试剂无需提供)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4.生产企业授权证明。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接院方电话通知后,带上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及样品),到指定地点(眉山市东坡区科四路868号,特需楼一楼评标室)。

六、遴选规则

1.院方遴选专家根据医院耗材管理要求,结合临床使用需求及与在用设备匹配的情况,在符合要求的报名产品中遴选产品。

2.供应商须为四川药械采购集中服务机构审核合格的挂网企业并获取配送资格。需冷链运输的试剂,需具备冷链运输、储存条件。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合同签订时,需提资质及证明材料及产品授权。合同签订时限为三年。

3.中标供应商首次应该提供不低于1******个测试并进入不高于3***天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使用科室对产品出具试用报告,合格的按合同执行(3***内未出具试用报告的默认为试用合格)。

4.付款方式:甲方在货到并验收合格,同时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挂网产品按《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上线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平台进行结算支付;非网采产品乙方应按《通知》要求,快速纳入平台管理范畴,未挂网期间此类商品付款周期为6个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至乙方账户,挂网后按《通知》要求在平台进行结算。

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眉山市妇幼保健院采购部(眉山市东坡区科四路868号)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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