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 (万元) |
| ***8 |
动态心电血压系统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 、具有齐全、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文件; 3 、所投产品(用于医疗)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证明文件; 4 、若代理商参加投标,所投进口产品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授权可追溯;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6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23 年 11 月 2 日 9 时 ****** 分至 2***23 年 11 月 8 日 17 时 ******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提交材料
***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网上备案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 sdwjzb111@16***com 邮箱(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简称 + 标书费”字样;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李工 *** ),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 ( 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恒丰银行济南舜华支行,银行账号: 85311 4***1***1 223****** 139) 。
***售价: 3****** 元 / 包。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 2***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 分至 2***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金域中心 A 座 2*** 层 2******5 室 ( 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金域中心 A 座 2*** 层 2******5 室 ( 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无影山中路 19-2 号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 5777 号金域中心 A 座 2*** 层 2******4 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
八、监督电话:***531-81656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