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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淮南
2024-06-21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双桥镇卫生院因临时CT 机房需要改造,装饰装修升级,本次采购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19.4万 元,质保期≥1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需勘察现场并提供医院确认单,投标价格即为最终成交价格,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4***日内完工。本次采购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有类似医疗专项工程业绩证明
(四)投标供应商出具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材料费、施工费、工程垃圾清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正常报价格式对该项目进行规范报价。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项目实质性需求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中标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供货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双桥镇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正常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6. 业绩达不到要求的;
7. 未实地勘察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 营业执照;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5.资质文件;
6.业绩证明。
7.其他(如有)
(九)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寿春镇卫生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及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招标通知书及其附件,按照其要求进行投标。同时注意附件是招标通知书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在2***23年11月1日12:******时至2***23年11月3日24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双桥镇卫生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开标时间:2***23年11月4日15时******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双桥镇卫生院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双桥镇卫生院
地 址:寿县双桥镇双桥街道
联系人:苏李娜
联系电话:***
寿县双桥中心镇卫生院
2***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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